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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12-14 11:01:01        浏览次数:984        返回列表

2020年周口淮阳区消防工程师考试专业培训

周口优路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针对想要通过消防工程师考试的学员开设消防工程师培训课程,为学员提供多种班型,不同的班级有不同的课程内容及教学服务,满足学员全方位的学习需要,面授+网课的形式,学习更加灵活便捷,学员享受充分的自主性。

2020年周口淮阳区消防工程师考试专业培训

系统组件安装调试与检测,各位考生学起来吧。

柴油发电机应采用丙类柴油作燃料,柴油的闪点不应小于60℃。

(2)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机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分隔;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4)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5)应设置与柴油发电机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当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柴油发电机房也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设置在建筑物内的柴油发电机,其进入建筑物内的燃料供给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进入建筑物前和设备间内,设置自动和手动切断阀。

2)储油间的油箱应密闭且应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应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

3)备用品数量,不少于总数的1%,且每种不小于10个。

(三)报警阀组验收检查

水力警铃喷嘴处压力,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小于0.05Mpa;距水力警铃3m处,声强符合设计要求切且不小于70dB。

通过查阅消防设计文件、电气设备材料清单、隐蔽工程施工记录,以及按照电气装置安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提交的有关设备的调整、试验记录等相关资料,了解环境可能出现爆炸的危险介质、爆炸危险区域范围、电气装置的组成等基本数据后,对照检查内容逐项开展现场检,结合消防设计文件现场查验电气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标志的铭牌和防爆标识,测量防爆电气设备、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外壳表面的最高温度。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巡查与周期性维护,希翼大家可以坚持学习。

2)当系统负担具有不同净高场所时,应采用上述方法对系统中每个场所所需的排烟量进行计算,并取其中的最大值作为系统排烟量。

干式自喷系统的报警阀组、报警装置、喷头等系统调试、系统价检查验收等内容。



一、报警阀组

1.干式报警阀组

1)安装在不发生冰冻的场所

2)安装完成后,向报警阀气室注入高度50~100mm清水。

3)充气连接管路的接口安装在报警阅气室充注水位以上部位,管道直径(钢管不小于15mm、铜管不小于10mm)。止回阀、截止阀安装在充气连接管路上。

5)安全排气阀安装在气源与阀组之间,靠近阀组

6)加速器靠近报警阀。

7)低气压预报警装置安装在配水干管一侧。

8)下列部位安装压力表:报警阀充水一侧、充气一侧,空气压缩机的气泵、储气罐,加速器。

2.湿式报警阀组

1)过滤器安装在延迟器前,便于排渣(防堵塞)。

燃油锅炉的油箱间、油泵间、油料加热间为丙类生产厂房,建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二、锅炉房防火防爆措施

(1)在总平面布局中,锅炉房应选择在主体建筑的下风或侧风方向,且应考虑到由于明火或烟囱飞火,对周围的甲、乙类生产厂房,易燃物品和重要物资仓库,易燃液体储罐,以及稻草和露天粮、棉、木材堆场等部位必须保持必要的防火间距,可以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有关规定确定,一般为25~50m。燃煤锅炉房与煤堆场之间应保持6~8m的防火间距。灰煤与煤堆之间,应保持不小于10m的间距。燃烧易燃油料或液化石油气的锅炉房与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根据储量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有关规定确定。单台蒸汽锅炉的蒸发量不大于4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不大于28MW的燃煤锅炉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根据锅炉房的耐火等级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中有关民用建筑的规定确定。燃油或燃气锅炉房、蒸发量或额定热功率大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规定的燃煤锅炉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中有关丁类厂房的规定。

(2)锅炉房宜独立建造。但确有困难时可贴邻民用建筑布置,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且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燃油或燃气锅炉受条件限制必须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燃油和燃气锅炉房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当常(负)压燃气锅炉距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6m时,可设置在屋顶上。当锅炉房设在楼顶时,其顶板应进行双浇混凝土加厚处理,以提高耐火极限。

1.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1)机械加压送风风机宜采用轴流风机或中、低压离心风机。

干式自喷系统的系统巡查、检查维护、故障分析等内容。



一、系统巡查

1.喷头外观及其周边障碍物、保护面积等。

2.报警阀组外观、报警阀组检测装置状态、排水设施状况等。

3.充气设备、排气装置及其控制装置、火灾探测传动、液(气)动传动及其控制装置、现场手动控制装置等外观、运行状况。

4.系统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及其现场环境状态,压力监测情况等。

5.系统用电设备的电源及其供电情况。



二、系统周期性检查维护

1.下列项目至少每月一次检查维护:

1)电动、内燃消防水泵(增压泵)启动运行测试;

一消综合能力章节预习常识点:系统维护管理。

一消综合能力章节预习常识点:系统安装调试与检测。



一、消防水源

(一)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施工、安装

(1)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施工和安装,应符合《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2200)的有关规定

(2)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应设置于便于维护、通风良好、不结冰、不受污染的场所。在冰冷的场所,消防水箱应采取保温措施或在水箱间设置采暖措施(室内温度高于5℃)

(3)在施工安装时,消防水池及消防水箱的外壁与建筑本体结构墙面或其他池壁之间的净距,要满足施工、装配和检修的需要。无管道的侧面,净距不宜小于0.7m;有管道的侧面,净距不宜小于1m,且管道外壁与建筑本体墙面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宜小于0.6m;设有人孔的池顶,顶板面与上面建筑本体板底的净空不应小于0.8m

(4)消防水箱采用钢筋混凝土时,在消防水箱的内部应贴白瓷砖或喷涂瓷釉涂料。采用其他材料时,消防水箱宜设置支墩,支墩的度不宜小于600mm,以便于管道、附件的安装和检修。在选择材料时,除了考虑强度、造价、材料的自重、不易产生藻类外,还应考虑消防水箱的耐腐蚀性(耐久性)。

(二)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检测验收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验收,应符合《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B50141-2008)、《建筑给水排水及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等标准的有关规定。

(1)对照图样,用测量工具检查水池容量是否符合要求,观察有无补水、防冻等消防用水的保证措施,测量取水口的高度和位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查看溢流管、泄水管的安装位置是否正确。对消防水箱而言,需测量水箱的容积、安装标高及位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看水箱的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水位指示器、单向阀、水箱补水及增压措施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查看管道与水箱之间的连接方式及管道穿楼板或墙体时的保护措施。

(2)敞口水箱装满水静置24h后观察,若不渗不漏,则敞口水箱的满水试验合格;而封闭水箱在试验压力下保持10min,压力不降、不渗不漏则封闭水箱的水压试验合格。

(3)对照图样,用测量工具检查水箱安装位置及支架或底座安装情况,其尺寸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埋设平整牢固。

(4)检水箱溢流管和泄水管应设置在排水地点附近,但不得与排水管直接连接。

(三)其他消防水源的检测验收

除了消防水池及消防水箱外,其他消防水源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天然水源取水口、地下水井等其他消防水源的水位、出水量、有效容积、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对照设计资料检查江、河、湖、海、水库和水塘等天然水源的水量、水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应验证其枯水位、洪水位和常水位的流量符合设计要求;地下水井的常水位、出水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给水管网的进水管管径及供水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4)消防水泵直接从市政管网吸水时,应测试市政供水的压力和流量能否满足设计要求的流量。

干式自喷系统的报警阀组、报警装置、喷头等系统调试、系统价检查验收等内容。



一、报警阀组

1.干式报警阀组

1)安装在不发生冰冻的场所

2)安装完成后,向报警阀气室注入高度50~100mm清水。

3)充气连接管路的接口安装在报警阅气室充注水位以上部位,管道直径(钢管不小于15mm、铜管不小于10mm)。止回阀、截止阀安装在充气连接管路上。

5)安全排气阀安装在气源与阀组之间,靠近阀组

6)加速器靠近报警阀。

7)低气压预报警装置安装在配水干管一侧。

8)下列部位安装压力表:报警阀充水一侧、充气一侧,空气压缩机的气泵、储气罐,加速器。

2.湿式报警阀组

1)过滤器安装在延迟器前,便于排渣(防堵塞)。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维护管理是系统正常完好、有效使用的基本保障。从事维护管理的人员要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熟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



一、系统巡查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巡查主要是针对系统组件外观、现场运行状态、系统检测装置工作状态、安装部位环境条件等实施的日常巡查。

(一)巡查内容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巡查内容主要包括:

(1)喷头外观及其周边障碍物、喷头溅水盘与顶棚距离等。

(2)报警阀组外观、排水设施状况、水源控制阀的启闭状态等。

(3)充气设备、排气装置及其控制装置、火灾探测传动、液(气)动传动及其控制装置现场手动控制装置等外观、运行状况。

(4)系统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及其现场环境状态,压力监测情况等。

(5)系统用电设备的电源及其供电情况。

(二)巡查方法及要求

采用目测观察的方法,检查系统及其组件外观、阀门启闭状态、用电设备及其控制装置工作状态和压力监测装置(压力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和水流指示器)工作情况。

1.喷头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对喷头进行巡查:

(1)观察喷头与保护区域环境是否匹配,判定保护区域使用功能、危险性级别是否发生变化

(2)检喷头外观有无明显磕碰伤痕或者损坏,有无喷头漏水或者被拆除等情况。

(3)检保护区域内是否有影响喷头正常使用的吊顶装修,或者新增装饰物、隔断、高大家具以及其他障碍物;若有上述情况,采用目测、尺量等方法,检查喷头保护面积、与障碍物间距等是否发生变化

2.报警阀组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对报警阀组进行巡查

(1)检查报警阀组的标志牌是否完好、清晰,阀体上水流指示永久性标识是否易于观察,与水流方向是否一致。

(2)检查报警阀组组件是否齐全,表面有无裂纹、损伤等现象。

(3)检查报警阀组是否处于伺应状态,观察其组件有无漏水等情况。

(4)检查报警阀组设置场所的排水设施有无排水不畅或者积水等情况。

(5)检查干式报警阀组、预作用装置的充气设备、排气装置及其控制装置的外观标志有无磨损、模糊等情况,相关设备及其通用阀门是否处于工作状态;控制装置外观有无歪斜翘曲、磨损划痕等情况,其监控信息显示是否准确。

(6)检查预作用装置、雨淋报警阀组的火灾探测传动、液(气)动传动及其控制装置、现场手动控制装置的外观标志有无磨损、模糊等情况,控制装置外观有无歪斜翘曲、磨损划痕等情况,其显示信息是否准确。

3.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巡查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对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进行巡查

(1)检查系统(区域)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的设置位置是否便于操作和观察,有无排水设施。

(2)检查末端试水装置设置是否正确。

(3)检查末端试水装置压力表能否准确显示系统最不利点处的静压值。

4.系统供电巡查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对系统供电情况进行巡查:

(1)检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消防水泵、稳压泵等用电设备配电控制柜,观察其电压、电流监测是否正常,水泵启动控制和主、备泵切换控制是否设置在“自动”位置。

(2)检系统监控设备供电是否正常,系统中的电磁阀、模块等用电元器(件)是否通电

(三)巡查周期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至少每日组织一次系统全面巡查。



二、系统周期性检查维护

系统周期性检是指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已经投入使用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组件、零部件等,按照规定检查周期进行的检查、测试。经检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发生故障,需要停水检修的,向主管值班人员报告,取得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同意后,派人临场监督,设置相应的防范措施后,方能停水动工。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内的水,根据当地环境、气候条件应不定期更换。冰冷季节,消防储水设备的任何部位均不得结冰。

(一)月检查项目

1.检查项目

下列项目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与维护:

(1)电动、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水泵(稳压泵)启动运行测试。

(2)喷头完好状况、备用量及异物清除等检查。

(3)系统所有阀门状态及其铅封、锁链完好状况检。

4)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气压、水位测试,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水位以及消防用水不被挪用的技术措施检查

(5)水泵接合器完好性检查。

(6)过滤器排渣、完好状况检查

(7)报警阀启动性能测试。

(8)电磁阀启动试验。

2.检查与维护要求

(1)检查项目“(l)”“(4)”项采用手动启动或者模拟启动试验进行检查,发现异常问题的,检消防水泵、电磁阀使用性能以及系统控制设备的控制模式、控制模块状态等。属于控制方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调整控制方式;属于设备、部件损坏、失常的,及时更换;属于供电、燃料供给不正常的,对电源、热源及其管路进行报修;属于泵体、管道存在局部锈蚀的,进行除锈处理;水泵、电动机的旋转轴承等部位,及时清理污渍、除锈、更换润滑油。

(2)喷头外观及备用数量检查,发现有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如溅水盘损坏、溅水盘上存在影响使用的异物等)的,及时更换喷头,清除喷头上的异物;更换或者安装喷头使用专用扳手。对于备用喷头数量不足的,及时按照单位程序采购补充。

(3)系统各个控制阀门铅封损坏,或者锁链未固定在规定状态的,及时更换铅封,调整锁链至规定的固定状态;发现阀门有漏水、锈蚀等情形的,更换阀门密封垫,修理或者更换阀门,对锈蚀部位进行除锈处理。

(4)检查消防水池、消防水箱以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发现水位不足、气体压力不足的,查明原因,及时补足消防用水和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水量、气压。

1)属于操作管理制度不落实的,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按照制度给予处理。

2)属于系统存在严重漏水的,找准渗漏点,按照程序报修。

3)属于水位监控装置不能正常工作的,及时修理或者更换;钢板消防水箱和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玻璃水位计,其两端的角阀在不进行水位观察时应恢复至关闭状态。

4)属于消防用水被挪作他用的,检查并完善消防用水不被挪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5)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压力表读数低于设定压力值的,首先检查压力表的完好性和控制阀开启情况。属于压力表控制阀未开启或者开启不完全的,完全开启压力表控制阀;属于压力表损坏的,及时更换压力表。确定压力表正常后,对消防气压给水设备补压,并检查有无气体泄漏点。

(5)查看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其附件,发现闷盖、接口等部件有缺失的,及时采购安装;发现有渗漏的,检查相应部件的密封垫完好性,找管道、管件因锈蚀、损伤等出现的渗漏。属于密封垫密封不严的,调整密封垫位置或者更换密封垫;属于管件锈蚀、损伤的,更换管件或进行防锈、除锈处理。

(6)检系统过滤器的使用性能,对滤网进行拆洗,并重新安装到位。

(7)利用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检查报警阀组功能及其出水情况。

1)湿式报警阀组。①检查主阀以及各个部件外观,发现主阀锈蚀、部件漏水的,及时予以除锈、维修或者更换。②检查主阀前后压力表,发现压力表读数不准确的,对压力表进行校验、检修或者更换;发现主阀系统侧与供水侧压力表压差≥0.01MPa的,确认压力表完好后对系统侧放水泄压。③检延时装置、压力开关、水力警铃、排水系统等部件功能,发现延时装置、排水系统等排水不畅,压力开关动作不灵敏、不能启动消防水泵、信号反馈不准确,水力警铃动作不灵活、卡阻或者铃声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铃声不洪亮等情形的,及时找并消除故障,或者更换部件。④系统复位后,检并确认主阀复位情况,确保其复位到位。

2)预作用报警阀组和干式报警阀组。①按照湿式报警阀组的检和维护要求检、维护报警阀组。②检查充气装置、加速排气装置、电磁阀等功能,发现充气装置启停不准确、充气压力值不符合设计要求,加速排气装置排气速度不正常,电磁阀动作不灵敏等情形的,查找并消除故障,或者更换部件、设备。③检主阀复位情况,发现主阀瓣复位不严密、侧腔(控制腔)锁定不到位、阀前(压力表)的稳压值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者大于0.25MPa等情形的,查找并消除故障。

3)雨淋报警阀组。①按照湿式报警阀组的检和维护要求检、维护报警阀组。②检电磁阀功能,发现电磁阀动作不灵敏的,找并消除故障,或者更换电磁阀。③检查主阀复位情况,发现主阀瓣复位不严密、侧腔(控制腔)锁定不到位、阀前(压力表)的稳压值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者大于0.25MPa等情形的,查找并消除故障。

(8)对电磁阀进行启动试验,发现电磁阀动作失常的,及时采购更换。

(二)季度检查项目

1.检查项目

下列项目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与维护:

(1)水流指示器报警试验

2)室外阀门井中的控制阀门开启状况及其使用性能测试。

2.检查与维护要求

1)利用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进场动作、报警检查试验时,首先检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和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的完好性,符合试验条件的,开启末端试水装置或者试水阀,发现水流指示器在规定时间内不报警的,首先检查水流指示器的控制线路,若存在断路、接线不实等情况的,重新接线至正常;之后,检查水流指示器,发现有异物、杂质等卡阻桨片的,及时清除异物、杂质;发现调整螺母与触头未到位的,重新调试到位

(2)检室外阀门井情况,发现阀门井积水、有垃圾或者有杂物的,及时排除积水,清除垃圾、杂物;发现管网中的控制阀门未完全开启或者关闭的,完全开启到位;发现阀门有漏水情况的,按照前述室内阀门的要求查漏、修复、更换、除锈。

(3)分别利用系统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和报警阀组旁的放水试验阀等测试装置进行放水试验,全面检查系统启动、报警功能以及出水情况

1)检查消防控制设备、消防水泵控制设备、测试装置的完好性和控制方式,确认设备(装置)完好、控制方式为“自动”状态后,分别进行功能性试验

2)经现场测试,发现报警阀组、系统出水、报警联动、信号反馈等功能存在问题的,查找并及时消除故障。

(三)年度检查项目

1.检查项目

下列项目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查与维护

(1)水源供水能力测试

(2)水泵接合器通水加压测试。

(3)储水设备结构材料检查。

(4)水泵流量性能测试。

(5)系统联动测试。

2.检查与维护要求

(1)组织实施水源供水能力测试、水泵流量性能测试和水泵接合器通水加压试验。

(2)检消防储水设备结构、材料,对于缺损、锈蚀等情况及时进行修补缺损和重新涂漆。

(3)系统联动试验按照验收、检测要求组织实施,可结合年度检测一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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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送风机宜设置在系统的下部,且应采取保证各层送风量均匀性的措施。

5)当吊顶内有可燃物时,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隔热,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

风速要求

1.加压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

2.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

3.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采用管道送风,且不应采用土建风道。送风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内壁应光滑。当送风管道内壁为金属时,设计风速不应大于20m/s;当送风管道内壁为非金属时,设计风速不应大于15m/s。

4.机械排烟系统应采用管道排烟,且不应采用土建风道。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内壁应光滑。当排烟管道内壁为金属时,管道设计风速不应大于20m/s;当排烟管道内壁为非金属时,管道设计风速不应大于15m/s。

5.机械补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人员密集场所补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3m/s。

一消综合能力章节预习常识点:系统维护管理。

2)喷头完好状况、备用量、异物清除;

3)阀门启闭状态,铅封、锁链完好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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